2016年4月10日星期日

「依法辦事」與「特事特辦」成為今天香港政府的兩大護法

在雨革、年初一事件時,政府即時走出來說大家會「依法辦事」,對有關人等以法律追究責任,這種堅持用法律去處理問題。

梁先生女兒遺漏行李,因為是「貴賓」,所以「特事特辦」,最後把行李送到她手上。

這就是今天的香港。

但我們不是想要一個會對人民寬宏、愛民如子的政府、要一個寬人嚴己的領袖嗎?至少從少時在儒家學說上會學過,真係學過。可是當我們政府常說學習中華美德時,自已卻從來沒有做過。

在雨革時、年初一時,政府有沒有為市民想過和切身處地過?一次都沒有,市民想要一個真正民主的普選但換來卻是篩選的選舉,市民想知道年初一發生什麼事情,要一個調查會但換來說「不需要」,政府沒有對市民做過一次「特事特辦」,一次都沒有。期望會有一天說政府為了市民,「特事特辦」製定好一次全民沒有篩選的民主選舉,一次「特事特辦」認真地獨立調查香港的核心問題,這個期盼或者只會在電影中有電影人拍出來讓大家安慰一下也不定。這或者是梁美芬所說拍一套這種開心的十年來憧憬大家的心理投射。

我們其待是真正的「依法辦事」,依法執行有官員濫用權力包庇子女妻兒而進行調查,會依法執行對濫用土地資源,捉拿泥頭山的主事人並對其違法進行訴訟。我們會依法辦事對所有官員濫用自家的便利和職能,把貪官繩之於法,而不是利每次總用家人做借口,避過任何的起訴。

可惜今天我們的政府過份濫用「依家辦事」和「特事特辦」的公器並以私用的方法對待人民和拿取自己的利益。我們的官員沒有小心使用自己的權力,反之盡用自己手上所獲得的權力並加以無節制還要違反法理和道理以獲取自己的利益,但對人民卻從不寬宏,口裡說愛民但其實只愛自己。

「依法辦事」「特事特辦」成了今天香港政府的左右護法,有什麼對自已有利的就是特事特辦,對人民的就依法辦事,這種公我贏字你輸是政府的宗旨,執政者有這種思維,人民不反抗才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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