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

倘若2047三個都是長毛

坊間時常用一個例子做選特首,就是倘若選長毛出來會點算?

以現時情形人大的決議來看,提委會一千二百人,過半數,二至三個提名人。這即是會篩走不被某黨喜歡的人,最後只會餘下自己人。

即是得出來可以得出來是周融、李偲嫣以及陳淨心。

同道理這種篩選模式,其實不一定是以上的人物,因為當社會上的某政黨執政者有機會洗牌時,同樣以這種選舉方法,亦可以出現長毛、黃之鋒加戴耀廷。

你便會話,不可能,因為不會選出長毛他們這類人。如果根據這個邏輯,這即是這個選舉方法其實並不是一個公平模式的選舉,而是特設地限制某類人士不可以參選。

選舉是多元的,而且並不是單方面單向地選取某一類的人士,左中右都可以參選才是體現出選擇的意向。因為你是建制或者保守人物,也不會願意只見到全部人士都是長毛類,同道理亦會有人也不想全是周融之流。但是現在的2017所設章的選舉,明顯是單一導向。

2012年的選舉委員會是一千二百人,八分一提名門檻,現在2017的計劃同樣是一千二百人提名委員會(改了名但看看到時這是不是大多數都是同一批人士),但提名門檻是過半。這是否倒退呢?請個人細心地去想清楚。

因為國安關係(實情是黨安關係)所以要有高門檻的選舉,被選舉因此也要高門檻。那為什麼以前安全,關埋門一千二百人就是安全,現在一人一票就不安全?所以要高鬥檻,這個邏輯真的難明。

其實不難明,只要知道一個政權是有多怕人民就便知道會有這種怪異理據。

伊朗在阿拉伯地區國家當中是號稱最民主的,因為同樣是一人一票。但大前提是同樣有一個選舉委員會,他們選擇出候選人讓國民去選擇。這個情形在伊朗現今的政治制度上其實已看出弊端,就是選出來的人仍然未見到國民的支持,相反會出現因為過濾的選擇而受到不同的派別批評。這個情形套進於香港2017選舉的話,亦會有可能這種情形出現。因為候選人並不是自由被選擇,最後勝方即使贏得特首寶座,但是仍然會受到不同的派別所批評,但同時間因為執政者自身認為受到選民加持,更認為有權力去行使管治權力,兩者出現更嚴重的對立,這便更讓社會嚴重撕裂,這種情形比現在會更加嚴重。

沒有普選,是讓人沒有自由去選擇,但是局內人總會認清事實。
假普選最大的弊端是讓人以為自己真正有一種自由去選擇,更甚是局內人以為這已是事實之全部而不自知自己卻在一個鳥籠當中。

選擇是否最好的選擇?這是不得而知。
但篩選過後的選擇好明顯在前提上已不是一種選擇。

自由是不是最好?不得而知。
但自由有一樣較佳是它給你自己去選擇放棄自由。
但是沒有自由就是沒有自由,而不會有一種沒有自由的情況下變得自由。

有票不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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