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2日星期三

與大陸接軌本港準備引入ICP牌照的可能性

在大陸建立網站,會有一定法規,其中一個法規是需要申請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er)互聯網內容供應商牌照,由信息產業部發放,申請這牌照是作為備案之用,倘若沒有這牌照,便不能在大陸境內提供互聯網服務。

今日香港電視收到通訊辦的律師信,指該公司在本港超過5000個指明處所的觀眾接收到其流動電視服務,香港流動電視網絡因而需要根據《廣播條例》的規定,領有本地免費電視服務牌照或本地收費電視服務牌照。由於香港電視日後所用的制式必然是會超過50000個用家時,那意味著香港電視除了要申請移動牌照外,還要多個免費或者收費電視,否則便不能推出服務。

現時本港4G以及3G服務極為流行,在地鐵或者乘搭巴士甚至在街上,都會見到市民手持流動電話觀看互聯網內容,除了是一些靜態內容外,還會有一些視頻以及一些實時的流通電頻資訊,若果以全香港計,這些提供互聯網內容多媒體用戶,必定會超過5000用家,甚至近期一款大陸極流行的小米盒子,在香港都頗為受歡迎,當中內容都是在本港提供時,其購買這個產品的,必然是會多過5000用戶,而這些用家的技術是流動通訊應用,所以根據現時通訊辦,都必要申請牌照,否則便會違反了本地通訊條例。

所以避免有爭拗,本港如無意外,便可以與大陸接軌,凡是在本港提供互聯網資訊的內容供應商,都要申請ICP牌照,否則便不可以提供任何互聯網服務予市民。

這樣照牌是最效地規管現時網上充斥的內容資訊,這樣才是如梁先生的融合。

這並不是危言聳聽,絕對會有這個情形出現。

因為這是現在的香港。凡是有違香港原有核心價值的事物,都可以出現。

沒有誠信的領導,出現。
說真話的被炒的,出現。
電視行業大退倒,出現。
失去了公平競爭,出現。
言論卻可被消音,出現。

所以現在的香港,不是沒有可能。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

LinkWithin

Related Posts with Thumbn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