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7日星期四

從優惠國待遇到強國的異見人士待遇

若果是是七十後或者以上的人士,總會記得當年在新聞時常聽見「最優惠國待遇」。新聞常常提及到美國是否給予今年中國為最優惠國待予的新聞,這時香港政府總會到美國做游說工作希望美國給予方便,使中國繼續享有這些稅務優惠。但是自1998年起,這便沒有這個條款,美國於1998年把最惠國待遇改名為永久正常貿易關係(Permanent Normal Trade Relations),從此美國的最惠國待遇變成自動給予所有國家,除非在法律中特別著名排除者,目前古巴和北韓是被排除的。

當年給予這些優惠,成為中美兩國在外交層面上時常互相敢擊的手段,美國會要求中國有人權,中國便會說是這是內政。這時候每到差不多討論這些待遇的前陣子,國內的異見人士便會被拘禁,直到優惠國待遇可以解除,便又放人,這個循環周期,在八九十年代時常見到。

國內異見便成為了兩國的棋子,中國又拉又放,以能夠保持優惠國待遇的地位。

但到現在,也沒有這些的利益掛勾,所以異見人士的利用價值便不在於此。

中國GDP已經達到世界第二,在人均收入當然難與發達國家相比,但是規模經濟效應下經已能夠成為大國,即使未能夠和美國平起平坐,但已經能夠有「話語權」。所以基本上中國到了今天,實在不需要再用這種招數去達到自身的利益。

異見人士卻仍然常常在牢,而且比以往的異見人士的種類是越來越多,這是和「傳統」的異見人士有所不同。所以現在都不一定稱他們在牢中為異見人士,而是維權人士。因為他們大多數都是在一些公民權益上爭取而維護權益。

由揭發愛滋病的胡佳、查豆腐渣工程的譚作人、要求賠償在毒奶事件受害兒童的趙連海,以及在不同層面都奔走為不同類型的維權發聲的艾未未,他們的共通點是在維權運動上有積極性,但不一定在政見上和政府是對著幹,這和以往的民運人士有一定程度上的不同。

但他們卻和民運人士一樣有共同的「待遇」。

作為強國,理應有大國的風範,每每說到這些人士是罪有應得時,當局總是「依法辦事」,這個法所能夠涉及的權力基本上是無限大,只需要有目的,便可以利用法來達到目的。

政見不同,打壓,這是生怕到自身的體制會有一日被拉下和取代。

但這些維權基本上都是圍繞著一些公義和社會不公的情況下發聲,並不是要求體制上的改變甚至下台。但是卻仍然被「嚴重」打壓和牢役。

當今社會現實,政權是不可能倒下,倒下會更出現大問題,但是政權現在的腐敗程度是越見嚴重。維權被打壓比起當年的異見人士所打壓有過之而無不及。否則不會在維穩的開支成本居然大得過軍事上的開支。領導人應當看見,但沒有辦法,又要保持政權的操控,就只能繼續對維權人士不斷的打壓,直到他們認為不再出聲為止,這便認為政權得穩才可以真正的進行改革的話,那這個概念是不切實際,因為當人口眾多時,維權活動是永無止境地進行,不斷打壓又有不斷的新維權運動,因為公義在不斷被蠶食時,維權的反彈就又越膨脹,這形成一個永無止境的惡性循環。

或者有支持政府者說只要維權人士不再出聲,政府便有理據可以根治問題,但問心到底,貪腐的問題真的是關於這批維權人士的興風作浪嗎?這是利益關係掛帥的年代,貪腐情形越見新鮮,圈地、買官、利益輸送無其不有。

假若認為維權人士的待遇其實比以前好得多的話,實在是笑話,只需要將心比己,倒轉你是他們的家人、自己,面對不公平的待遇,只是出出句聲,就有如此的對待。你的心頭是怎樣的想?

逆來順受?
繼續抗爭?

很多時都是前者,但後者有這樣的勇氣,實在無比的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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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專訪艾未未:"那是個沒有皇帝的年代"
總有人不喜歡的。
[转载]艾未未——中国艺术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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