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8日星期二

淡薄名利與心中仍有團火

今日看明報社論,說起蕭炯柱去年籌組了一個青年音樂訓練基金,經常安排音樂會及交流團,近期則到天水圍的學校推廣音樂教育。從表面看其說話,的確有其觀點和對現今社會的官商文化敲了一個道德鐘,不過以個人自由理念看,這並不絕對,一如每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在仕途上,只要符合法理,在公職、在私職,一樣可以發光發熱。

蕭的行為,在近年的官商利益輸送上文化,有如清流般,因為近年很多高官在退休後,很快便走到商業職場上大展拳腳,又或者走到半官方的公營機構任高職,被指這些高職厚薪是退休高官的俱樂部一樣。

但是這批專業行政人員,假若仍然能夠有清晰思維、健壯體魄,而他們自身仍然對職場上有其團火,也不應該抹煞他們在其黃金歲月上衝刺。

只需要在如何避免過往官職上與現在新職上的利益衝突,Garden Leave的時段多少,使官職的優勢盡量減少而不會被其利用,甚至使用以往官職所獲取的資訊而向現行公司提供利益等,條例明確以及把關清楚,退休高官走到職場其實並不是什麼問題。

有人會淡薄名利,以自身投進社福活動以繼續其黃金歲月,也可以心中團火投身職場上,繼續賣力,這是個人的意願。

在公平社會當中,就是需要平衡各方面的需求而不是單一化的傾斜,才是一個進步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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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高官發揮餘熱 並非只有賺錢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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